传统的泡打粉一般都是采用明矾作为酸性物质和小苏打做碱性物质,酸碱中和产生二氧化碳气体,以满足面制品加工的需要。由于明矾的主要成分之一是铝离子,所以会造成食品中铝含量的增加。
我国2011年最新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对各种食品中使用泡打粉的铝含量做了明确的规定,即: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 计)。详见表1:
表1.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4 豆类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 计)
06.03 小麦粉及其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 计)
06.05.02.02 虾味片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 计)
07.0 焙烤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 计)
16.06 膨化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 计)
07.0 焙烤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 计)
注:此表摘自GB2760-2011,第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