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试验应在GB/T 10739规定的标准大气下进行。
6.2 检查划线器或直线笔的两个笔端是否光滑、平行。
6.3 调整划线器或直线笔的宽度。
6.3.1 以45°角将墨水注入划线器或直线笔,使其墨水含量达到最大限度。
6.3.2 在高施胶度的纸(如胶版纸或静电复印纸)上划一条直线,并立即用滤纸吸干,然后用放大镜或标准胶片测量线条宽度。
6.3.3 重复6.3.1、6.3.2,直至线条宽度符合所需宽度为止。
6.4 测试
6.4.1 将处理后的试样平铺于一块玻璃上,将调整好宽度的划线器或直线笔注满墨水。
6.4.2 如果采用划线器,应将划线器置于试样上,沿与纸幅纵向呈45°角的方向以10cm/s的速度划一条约10cm长的直线。如果直接用直线笔,应使笔与玻璃保持45°角,并对试样施加轻微压力,以可划出直线为准。如果施胶度大于1.5mm,则应改用阔头直线笔。
6.4.3 划线时应以产品标准的规定宽度为基准划一条直线,若墨水不扩散或不渗透,则增大笔的宽度,划出大于标准宽度的直线若干条,直至发生扩散或渗透;则减小笔的宽度,划出小于标准宽度的直线若干条,直至不发生扩散或惨透。每划一条直线应重新补加一次墨水,划线时直线笔应在线条开始点和结束点各停留1s。
6.4.4 将试样平放在试验台上,在标准大气条件下风干后,即按"施胶度墨水渗透扩散比较板"鉴定其施胶度。线条两端各1.5cm内不作为鉴定依据。
6.5 试验结果
以正反面试验结果全部合格的最大宽度来表示纸和纸板的施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