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或“公司”)是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2000 年12 月26 日以鲁体改函字[2000]第40 号《关于同意设立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函》批准,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金岭铁矿和山东省耐火原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家法人单位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00 万元,其中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总部的部分资产及下属的原料厂、球团厂、第一烧结厂、第二烧结厂、第一炼铁厂、第一炼钢厂、第一小型轧钢厂、中板厂、中厚板厂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以及销售公司、原料处、材料处的部分资产,经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鲁资字[2000]14 号文《关于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资产评估审核意见的通知》确认的净资产108,681.12 万元投入,折合为71,084.31 万股,占总股本的98.73%;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投入500 万元,折合327.03 万股,占总股本的0.46%;山东省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金岭铁矿和山东省耐火原材料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各投入300万元,分别折合196.22 万股,各占总股本的0.2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80 号文批准,该公司于2004 年6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 万股,并于2004 年6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为94,000 万股,每股1 元。该公司于2004 年6 月22 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获得注册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1 号。
根据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 股,共计9,400 万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 股,共计9,400 万股。
变更后的股本为112,800 万股,每股1 元,已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
2006 年4 月24 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3 股,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600 万股对价,非流通股的股份性质相应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根据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06 年末总股本11 2,800 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1 股,共计11,280 万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 股,共计11,280 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135,360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5号批复文件批准,该公司于2008年1 0月24日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8,000万股,并于2008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为173,360万股,每股1元。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股本为173,36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95,330.73万股,占总股本的54.99%;无限售条件股份78,029.27 万股,占总股本的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