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车辆结构中,凡可能之外,均应使用不迅速燃烧的不易燃材料。
这些材料特别应用于:
a.隔音与隔热材料
b.墙壁与天花板的内墙板
c.车内装饰品(由易燃材料制成的座垫尽可能地由不易燃的罩套保护)
d.地板铺面
e.走廊及其他处所地毯,
f.窗帘和卧具
g.涂于车辆内外的调和漆和清漆。
任何情况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所属铁路采用的现行防火标准。该标准带有检查评定指标。
避免使用在着火时发出毒气的材料是可取的。
2)所用材料的易燃性和可燃性应由铁路部门进行检验或由其他官方机关进行试验
3)电气线路的安装, 应遵守各铁路所在园的国家规范。
电气线路穿过墙壁与隔墙时,必须尽可能地以金属管保护好。
4)使用液化气烹调或加热时, 附录I关于使用液化气装置技术要求和附录I关于液化气装置操作说明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