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 2003 年 1 月 27 日正式公布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2002/96/EC)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2002/95/EC),并在2003年2月13日公布的官方议事录中声明,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任何电子电气产品,其原料中不得含有不合规定之重金属,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等有害物质,以降低这些物质对人体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和冲击。
宏正将致力全系列产品从研发、供货商选别、采购,到物料进厂的检验、无铅制程、成品鉴别及流程标准化上,以满足客户及各销售国家对RoHS及有毒化学物质的法令和要求,做为持续改善及持续经营的指导方针。
宏正环境安全政策
宏正自动科技的环境政策,是指对社会责任及环境保护所肩负的使命与信念。在追求维护整体生态环境和永续发展的过程中,除力求技术的提升与突破外,并以审慎的态度全面积极地推动环境管理系统及相关活动,落实污染预防,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生理、心理健康,善尽竭尽法律责任、社会义务与环境保护的企业责任。并坚持,以下述承诺做为本公司环境管理决策的最高指导方针:
1. 落实环保法令:执行环保相关法令查核,遵守主管机关环保法规要求。
2. 发挥资源创意:善用可用资源,减少浪费行为,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及节约能源消耗。
3. 持续绿色生产:定期稽核审查确保环境政策落实执行持续改善之成效,共同维謢绿色地球村。
宏正环境管理措施
1. 建立及维持一个环境管理系统,承诺持续改进与污染防治。
2. 公布产品开发指引,规范新的研发不得使用危害物质,且进行旧产品变更或修改用料,以符合产品绿化的法规及承诺;材料全面测试以确认符合安全标准。
3. 在原物料采购与使用、产品制造、成品包装、运输、污染物管理等作业及相关的服务活动与过程,考虑适用的法规要求,以及对环境的冲击。
4. 有关环境及污染物管理,将参照各所在地相关环保法规执行,当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与重大环境考虑面有显著性的关系时,将相关之程序与需求,传达给分包商或供货商知悉,以求持续改善,造就供需双赢。
5. 经由倡导、教育与沟通,务必使全体员工均能了解本公司之环境管理系统的规定与要求。
6. 设置公共安全卫生管理单位实施自动检查,并定期演练防灾及应变计划,预防职业灾害,保障劳工安全与健康。
7. 公开本公司之环境管理系统,给对本公司环境绩效关切的相关利益团体,使能了解本公司在环境上所做的努力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