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额定值:额定电压DC:12V、24V、48V、110V、220V; AC:110V、220V、380V。
动作值:动作电压直流应不大于额定电压70%,交流应不大于额定电压75%;
返回值:返回电压应不小于10%额定电压。
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大不于15ms。
功率消耗:在额定电压下不大于5W/5VA。
触点断开容量,交流:10A,250V AC;直流10A,28VDC。
触点最大切换功率,交流:1800VA;直流:360W。
触点长期允许闭合电流:装置输出触点长期允许闭合电流为5A。
触点电气寿命:输出触点在上述规定的负荷条件下,产品能可靠动作及返回50000次。
绝缘电阻: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装置各电路与外露的导电部分之间以及各独立电路之间,用开路电压为500V的测试仪器分别测量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00M欧姆。
在标准大气压条件下,装置各电路(开入电路除外)与外露的导电部分之间以及各独立电路之间,应能承受交流2KV(有效值)试验电压,历时1min,无绝缘击穿或闪烁现象;同组常开触点之间,硬能承受交流1KV(有效值添加内链)试验电压,历时1min,无绝缘击穿或闪烁现象。
A,震荡波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0255-22-1:1988的规定:III级;
B,静电放电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0255-22-2:1996的规定:III级;
C,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0255-22-2:1989的规定:III级;
d,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0255-22-4:1992的规定:IV级;
e,浪涌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0255-22-5:2002的规定:III级;
f,射频传导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0255-22-6:2001的规定:III级;
g,工频抗扰度检验符合IEC50255-22-7:2003的规定:A级;
h,工频磁场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1000-4-8:1993的规定:V级;
i,脉冲磁场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1000-4-9:1993的规定:IV级;
j,阻尼震荡磁场抗扰度检验符合IEC61000-4-10:1993的规定:IV级;
K,谐波电流发射限值检验符合IEC61000-3-2:2001的规定:A级;
l,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检验符合IEC61000-3-3:1994的规定;
m,传导发射限值检验符合IEC60255-25:200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