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电是指通信局(站)中所有通信设备由一个集中的直流电源供电。集中供电方式电源系统的组成如图1所示。
图1集中供电方式电源系统
交流供电系统由专用变电站、市电/备用发电机组转换屏、低压配电屏、交流配电屏、备用发电机组等组成。移动发电机可提供应急供电。不间断电源系统(UPS)内部有整流器、逆变器、蓄电池等设备,构成完善的供电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UPS)对通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提供不间断交流电源。交流电源系统还对通信局(站)提供保证建筑负荷和一般建筑负荷。保证建筑负荷是指通信用空调、保证照明、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一般建筑负荷是指一般空调、一般照明及其他备用发电机组不保证的负荷。通信用空调、保证照明也可由电力室交流屏供电。
直流供电系统由高频开关整流设备、蓄电池、直流配电设备组成。直流供电系统向各种通信设备提供直流电源。通信局(站)应设事故照明,事故照明灯具可采用直流照明灯或交流照明灯。
需要说明的是,集中供电方式电源系统根据不同负荷的不同要求,提供不间断、可短时间断、允许间断的三类电源。即提供给通信负荷的电源为不间断,保证建筑负荷的电源为可短时间断,一般建筑负荷的电源为允许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