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标准
A 故障检测维修费
各类家电故障检测维修费参见附件图表。
B 元件、材料费:
按实耗量以零售价计费。(本表所标价格未注明部分不含材料费)
C 元件、材料邮购费:
邮寄时,按邮资的1.2倍计费;专人采购时,旅差、运输费另计。
D 元件、材料加工制作费:
旧件修复按该件售价的0.7倍计费。新制件按该件零售价的1.5倍计费。
E 改装、新装电路费:
不重新制作电路线时,按实际调换元件零售价总和的1.2倍费,重新制作电路板按2.5倍计费(单个元件价值高于20元时按20元计算)。
F 上门服务费:
城区范围按A项的0.3倍加费,郊区范围按城区加收后另加实际往返车费。
G 城区差别收费系数:
农村:0.8,城镇:1.0
实施办法:
一、凡在从事家电维修的企业(包括家电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机构、个体网点等)均实行等级收费。
二、家电维修服务收费应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促进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家电维修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及公示其它相关事项。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四、维修企业应当尊重客户对等级企业的自愿选择权。保证向客户提供与其收费标准相符的服务内容,杜绝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等欺诈行为。
五、维修企业对客户的费用结算应出具正式票据。票据中应如实写明检测部位和修理项目的具体品名、型号、数量、单价和总结算费用。
六、收费项目说明:
1、检测修理费含拆、装机、故障部位查找以及换件工时费,一般测试调整等的工时、工本、仪表工具折旧费和利税。
2、地区差别收费系数中的城镇,是指郊区政府所在地。各维修单位执行哪种收费系数,应以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所在地的属性来确定。
3、计算方法
按维修实际涉及项以下列公式计算:
实收费=A×G+B+C+D+E+F
4、保修期内的保修机免收一切费用。
5、易修复的故障机应适当降低收费。
6、修复后如更换件(不含机械部件)在三个月内再次损坏时免收一切返修费用。
7、交机时要向用户讲清故障部位和退还换下的原机旧件。
8、开机检测属接触不良、保险丝断、且又易判断的故障机,只收50%的检测修理费,免收其他费用。
9、当故障部位检测出后用户又要求不修的,收50%的检测修理费。
10、本标准的未尽项目可按维修难度与有关类似项目进行比价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