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除电气部分外,主要包括设备外壳、电缆引入装置、接线端子及联锁机构。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制成,但外壳上的观察窗、透明件、衬垫、电缆引入装置的密封件及控制手柄例外。设备外壳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并能承受规定的低冲击能量的冲击试验。对于便携式设备应能承受规定的跌落试验。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外壳应具有一定的防护等级,一般应不低IP54。但对外风冷电动机风扇进风口和出风口处的防护等级不可低于IP20和IP10。用于无滴水和粉尘侵入的硐室中的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低于200℃的起动电阻和整流机组,其防护等级不能低于IP21。没有裸露带电元件的设备、用外风扇冷却的设备和焊接用整流器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43。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表面温度也有一些特殊要求。一般电气设备表面温度应不超过85℃(电动机和油浸变压器除外)。操作手柄,手轮不高于60℃。在结构上能防止人接触的部位,可不高于15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外壳的所有紧固件的螺栓直径应不小于M6。对于经常打开的盖子的紧固螺栓应设有防止脱落装置。紧固螺栓要加弹簧垫圈等防松装置。
设备外壳上的电缆引入装置必须能防止电缆扭转、拔脱和损伤,在设备内部应有一定的空间,以保证电缆护套达到一定的长度(8mm)。对电缆引入处要采用橡胶或其他密封材料密封,以防止粉尘或水由电缆引入处渗入壳内,保证外壳达到一定的防护等级。对于电缆引入的接线端子的导电零件要用铜或黄铜制造,以保证良好的导电性能。接线端子要把有接线片或无接线片的芯线可靠连接。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接线端子间及接线端子对地间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应符合规定。对于电压高于127V的接线端子不能采用老化后易燃的酚醛塑料做绝缘件。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有接地螺栓。对于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可不设外接地螺栓,但必须采用接地芯线电缆。接地螺栓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或进行电镀防锈处理。接地端子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并保证连接可靠,即使受到温度变化、振动等影响,也不能发生接触不良现象。每个接地端子只能连一根动力电缆的接地芯线或两根控制电缆的接地芯线。塑料外壳以及塑料、金属组合外壳的接地端子间要用截面积为6mm2 以上的导线连接。
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误操作,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必须都能自锁。对于直流电压高于60V、交流电压高于36V的设备,要设置阻止带电开盖的装置。不能设置这种装置的,应设置"断电开盖"的警告标志。对于上述电压等级的设备,凡开盖或取下设备零、部件后,可能触及带电部位时,要设置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的防护罩并设置"当心触电"的警告标志。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要具有耐潮湿性能,并要按规定进行湿热试验。为了保持良好的导电性能,设备的母线、设备的控制电路、辅助电路导体都应采用铜材制成。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主要有油浸变压器、高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及插接装置等。它们除应满足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一些特殊技术要求。
对油浸变压器的特殊要求,主要是外壳的防护等级要达到IP44,同时在变压器的油箱上要有油标,以显示壳内油位的高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油面必须高于壳内裸露带电部件10mm以上,以保证变压器安全运行。油箱下部放油用的塞要采用特殊结构,使其只有使用专用工具才能打开,防止随意打开,造成壳内油液的流失。
对高压开关的特殊要求主要要求是:为保证高压开关的安全可靠性,高压开关设备要设置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短路和欠电压保护。用作高压电动机,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要配置短路、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还可以设置漏电闭锁和远距离控制装置。低压开关设备也应配置检漏保护、短路和欠电压保护。对于使用自动重合闸的低压开关设备,还应有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并需配置双套保护装置,以做备用。当一套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另一套能投入正常工作,保证低压开关安全使用。同样,低压控制设备也应当配置短路、过负荷、单相断路及漏电等保护装置,还可以设置漏电闭锁和远距离控制装置,提高低压控制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高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如果实行远距离控制,其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能高于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