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共分23章71节和6个附录并附有条文说明,包含了各种结构型式的码头、防波堤、护岸、港区道路、堆场、码头设施及船台、滑道等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设立了主要分项工程,并明确主要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没有达到优良等级,其所在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同时还规定了在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时,要进行观感质量评分,提高了单位工程水平;2根据港口工程相关规范的修订情况,对原《标准》中的有关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及其质量特征值,作了相应的删节、增补与调整,与规范协调一致;3补充了预应力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干砌条石、模袋混凝土、土工织物垫层、土工织物滤层、格形钢板桩沉桩、地下连续墙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4《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已颁布实施;《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即将颁布实施;为避免重复,原《标准》中的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码头供电照明安装工程以及有关干船坞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标准,在此次修订中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