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道演变规律,改善调整河道形态,稳定河势,使之适应防洪、航运、引水等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安排。
分类 可按河道特性分为:山区河道整治工程规划、平原河道整治工程规划和河口整治工程规划。山区河道两岸多为基岩,河底多由粗沙、卵石或基岩组成,坡度较陡,流速较大,水位涨落较快,但河床变形强度较小,通过整治一般只对局部河段产生影响。整治措施多为实施渠化工程、爆破、疏浚和修建局部整治建筑物等。平原河道发育于冲积平原,由于河道来水、来沙和河岸河床土质的差异,常形成顺直、弯曲、分汊和游荡等四种基本河型,各具不同演变特性(见河床演变)。对顺直型河道,多通过修建河道整治建筑物,以稳定河势;对弯曲型河道(亦称蜿蜒型河道),多采取人工裁弯(见河道裁弯工程)等措施,使整治成平顺微弯的河段;对分汊型河道,多采取塞支强干等措施,以稳定、改善汊道;对游荡型河道,多采取淤滩堵汊、护滩导流等措施,使整治成较为窄深、稳定的河床。河口段受径流和潮流的共同作用,泥沙冲淤变化复杂,整治措施多采取固滩护岸、堵汊并流、疏浚导流等。
内容 规划总的原则是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因势利导、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在工程布置上,一般可根据河势特点,采取一些工程措施,形成控制性节点,稳定有利河势,而后在河势基本控制的基础上,再对局部河段进行整治。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位 整治洪水河槽的设计流量,应根据保护地区的重要性采用不同频率的洪水流量。整治中水河槽的设计流量多采用造床流量或平滩流量。与该两种流量相应的水位为设计水位。整治枯水河槽的设计水位多根据通航等级或其他整治要求,采用不同保证率的最低水位,其相应的流量为设计流量。
河道整治线 即河道整治后,在通过设计流量时的平面轮廓线。
平原河道整治线有洪水河槽整治线、中水河槽整治线和枯水河槽整治线。其中对河势起控制作用的是中水河槽整治线。①洪水河槽一般以两岸堤防的平面轮廓线为其设计整治线。两岸堤防的间距应经分析,使其能满足宣泄设计洪水和防止洪水期水流冲刷堤岸的要求。②中水河槽一般以曲率适度的连续曲线和两曲线间适当长度的直线段为其设计整治线。对不宜整治成单一河槽的分汊型河道或游荡型河道则应控制其主流的整治线成为曲率适度的连续曲线。整治线的弯曲半径和曲线间的直线段长度,可参照邻近的优良河段确定。曲线段最小弯曲半径一般为河道直线段平滩河宽的4~9倍。两曲线间的直线段长度一般为该段平滩河宽的1~3倍。③枯水河槽整治线多是在已确定的中水河槽整治线的基础上,利用河段内相对稳定的深槽、边滩和江心洲进行设计。对通航河道,其枯水河槽流向与中、洪水河槽流向的交角一般不宜过大,以保持航道相对稳定。枯水河槽的弯曲半径和曲线段间直线段的长度,可参照邻近的优良河段选定,其数值可比中水河槽整治线的数值略小(见图)。 山区河道整治的任务相对较单纯。一般仅需要规划其枯水河槽整治线。整治线尺度以能满足通航要求为主。
河口整治线的确定取决于河口类型与整治目的。对有通航要求的分汊型三角洲河口,宜选择相对稳定的主槽作为通航河汊。对于喇叭形河口,整治线的平面形式宜自上而下逐渐放宽呈喇叭形,放宽率应能满足涨落潮时保持一定的水深和流速,使河床达到冲淤相对平衡。对有垦殖要求的河口,应使口门整治与滩涂围垦相结合,合理开发利用滩涂资源。
河槽横断面 主要是选定中水河槽和枯水河槽的断面尺度。通常可参考邻近优良河段的断面选定,也可根据整治前后泄流和输沙能力不变的原则采用有关公式计算选定。
参考书目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河流泥沙工程学教研室编著:《河流泥沙工程学》,新一版,上册、下册,水利电力出版社,北京,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