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钻爆法(矿山法)、围堰明挖法、气压沉箱法、盾构法和沉管法(见隧道工程)等。目前,盾构法和沉管法应用较多。
采用盾构作为隧道施工机具的方法。盾构外壳一般为圆筒形,其前部为装置开挖设备的切口环,中部为装置推进设备的支持环,尾部为掩护拼装衬砌工作的盾尾。它是1825年由在法国出生的英国人M.I.布鲁内尔和他的儿子发明的。用盾构法施工的优点是施工安全,不影响水上交通。缺点是隧道引道长度较大,接缝较多,容易发生渗漏;在岸上段内施工时,可能发生地面沉降,造成危害。这种方法比较多地用于松软地层的水下隧道施工。
把水下隧道按设计要求,在岸上船坞中分段预制成管段,然后用拖船浮运到位,沉放到预先浚挖好的槽中,并在水下依次把管段连接起来,建成穿越水域的隧道。这种方法在1906~1910年修建美国底特律隧道时,首先被采用。其优点是建成的隧道整体性好,防水性好,引道较短或坡度较缓,可用于大尺寸的矩形断面隧道的施工。缺点是影响水上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