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对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作出相关规定,摘录如下:
8.7.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 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 住宅套内的电气管线应采用穿管暗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m㎡;
3. 住宅套内的空调电源插座、一般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插座应设置独立回路,卫生间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 除壁挂式分体空调电源插座外,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 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