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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要求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2015/04/162230 作者:佚名
导读:四川省人社厅近日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住建厅联合发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社厅近日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住建厅联合发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工程项目部门落实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转变管理方式,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目前农民工工资拖欠主要发生在建设施工领域,根本原因是工程层层分包和劳务分包,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混在一起。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离,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发,是根治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治本之策。此次下发《通知》,旨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形成以源头治理为主的全程治理体系,从而切实做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强调,农民工工资支付要落实支付责任制。发展改革委和各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省政府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均衡市场主体责任,指导建筑企业创新管理、转型发展。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完善准入、许可、惩戒等监管措施,落实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实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制度性剥离,从而锁定工资支付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工资层层分包以及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班组长难担责难尽责等源头问题。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要围绕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工资支付关系,转变管理方式,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实行有效激励和约束,抓好对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班组长等主体用工施工的实施管理工作,实现农民工工资规范化管理。

同时,农民工工资支付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和处理责任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当地,归口化解源头性案件。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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