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
(1)主要任务。
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重点建设资金需要,办理政策性重点建设贷款和贴息贷款业务;
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节;
逐步建立投资约束和风险责任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原则,提高投资效益。
(2)机构设置。总行设在北京。经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置必要的办事机构。
(3)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向金融机构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来解决。
(4)资金投向。
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
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重大项目;
l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
(5)贷款类型。
一是软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将属于资本金性质的资金以长期优惠贷款的方式,按投资项目配股需要,贷给国家控股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由它们对项目进行参股、控股。
二是硬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将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直接贷给投资项目,到期向项目单位收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