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等环保要求。
2、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人畜居栖点500m以外。
垃圾填埋场的使用期限很长,达10年以上。垃圾填埋场必须远离饮用水源,尽量少占良田,利用荒地、利用当地地形。
3、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下列地区: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2)居民密集居住区;
(3)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4)地下水补给区、洪泛区、淤泥区;
(5)活动的坍塌地带、断裂带、地下蕴矿带、石灰坑及熔岩洞区。
4、垃圾填埋场检验检测:为确保防渗层完好无损和有效地检测渗漏,通常在填埋场的影响范围内设置一定数量的水质检测井。将填埋场投入使用前的地下水质水样作为本底值,与以后使用过程中检测的水样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