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出工地前要进行冲洗 尹海明 图
随着南宁市城市发展和建设工程的不断增多,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泥头车运输过程中撒漏污染道路问题也日益严重,成为城市治理中的一个难题。南宁市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以来,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法治的方式推进泥头车的综合整治,先后出台了《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通告》,主要针对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实行密闭运输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为全面整治“泥头车”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重拳整治泥头车遏制乱象显成效
南宁市每天都有不少泥头车在道路上运营,由此带来的泥土撒漏、污染道路、扬尘等问题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各部门通力合作,多措并举整治泥头车,遏制建筑垃圾撒漏污染路面、扬尘现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月15日下午,在安阳路盛天时代工地,记者看到,工地的出入口全部进行了道路硬化,设置有冲洗平台,从这里出来的泥头车都会经过多道清洗工序。该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黄晓宽说:“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安排专人值班、专人清扫马路、专人冲洗车辆轮胎,力争门口清洁全部做到位。”
南宁市建管处副主任梁峰告诉记者,南宁市建设部门重点针对市民投诉和社会反映较强烈的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防止工地乱象回潮。对属工地规范管理范畴的,将继续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严格落实 “六不开工”和“四不出门”标准。凡达不到城乡清洁工程要求、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化规定、达不到工完料清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按上限进行处罚,扣减企业诚信考评分。
家住佛子岭路的曾小姐表示,以前走在路上都要戴口罩,现在泥头车沿途撒漏和扬尘的现象少多了。
强化运输监管治理沿途撒漏
除各部门重拳整治泥头车外,南宁市还出台了《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推进泥头车的综合整治,以法治的方式对南宁建筑垃圾管理念“紧箍咒”。
该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介绍,《办法》扩大了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范畴,将“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余土、余渣等废弃物纳入整治范围,更符合各类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性质,为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办法》强调了源头整治,对建筑垃圾处置实行许可管理。
据介绍,为进一步强化对建筑垃圾运输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运输撒漏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专业化、规范化,《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其自有运输车辆要达到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数量要求。同时,第十三条中明确禁止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以降低运输市场的混乱和监管难度。
加强监控提高违法成本
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办法》也进一步加强了监控,提高其违法成本。
除对违反建筑垃圾运输有关规定有行为予以罚款等处罚措施外,《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违反本办法规定,在6 个月内受到2 次以上(含2 次)行政处罚的,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收回配发给该车的建筑垃圾运输证,一年内不予重新办理。
同时,为促使建筑企业严格遵守建筑垃圾处置规定,加大其违法成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延续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有效期的依据。
出台《通告》明确违法行为惩戒手段
建筑垃圾撒漏问题管理难度大,为此,南宁市还出台了《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侯康顺认为,《通告》是《办法》的重要补充。《通告》以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城市建筑垃圾整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明确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治理手段。《通告》逐条列明了行为规范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手段,内容一目了然,既能引导和教育相关单位、人员遵守建筑垃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震慑和惩戒违法者,也有利于规范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现象多发,且执法监管难度大,单纯依靠执法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因此,《通告》还从多措并举的角度,补充规定了举报奖励制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将建筑企业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管理等制度。同时,明确规定各加油站禁止向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文件等情形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提供加油服务。(尹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