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荷至预估破坏荷载值的80%后,可按原定加荷速度继续加荷,直至试件破坏。试验机的测力计指针明显回退时,应定为该试件丧失承载能力而达到破坏状态。其最大荷载读数应为该试件的破坏荷载值。
4.2.4对需要测量变形值、确定砌体弹性模量的轴心抗压试件,宜采用物理对中、分级均匀施加荷载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预估破坏荷载值的5%至20%区间内,反复预压3次~5次。两个宽侧面轴向变形值的相对误差,不应超过10%,当超过时,应重新调整试件位置或重新垫平试件;
2预压后,应卸荷并记录初始读数,按本标准第4.2.3条规定的施加荷载方法逐级加荷,并应同时测量、记录变形值;
3当加荷至预估破坏荷载值的80%时,应拆除仪表,然后将试件连续加荷至破坏。
注:预估破坏荷载值,可按试探性试验确定,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公式计算。
4.2.5砌体试件的偏心抗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试验方案,应按图4.2.5a或图4.2.5b安装试件。图中e0,为试验方案中的偏心距;
2在试件顶部受压钢板和试验机上压板之间,应设置固定铰支座,铰支座可采用刀口式铰支座;
3铰支座上铰件和下铰件的宽度和高度均不宜小于50mm,长度不应小于砌体偏心抗压试件的厚度(图4.2.5a)或宽度(图4.2.5b)。刀口式铰支座(图4.2.5c)下刀铰件的凹槽深度和上刀铰件凸出长度,均不宜小于30mm,凹槽尺寸应略大于凸齿尺寸,以刀铰间可自由转动为准。铰件间宜涂抹润滑油;
4在满足承载力、刚度及转动灵活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滚轴式铰支座(图4.2.5d)或其他适宜的固定铰支座;
5偏心抗压试验步骤,同轴心抗压试验步骤;
6进行偏心抗压试验的同时,应进行一组同条件的轴心抗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