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新版《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分六章,共五十条,修订和新增原规章条文共46条,直接增加条文9条,涉及内容包括总则4条、电网规划与建设10条、电力设施保护6条、电力供应与使用12条、法律责任12条、附则2条。
新《规定》不仅吸纳了近十年来广州地区供用电领域形成的成熟机制和做法,也对部分难点问题进行了大胆的制度探索创新。其条文安排充分体现了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的重要成果,以及供用电关系的变迁发展,解决了制约电网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这是一部对现有法律法规具有拾遗补缺、激活和整合功能的综合性规章,将有力地推动广州地区的电力供应和保障水平,有效创建和保障广州地区良好有序的供用电秩序,并为广州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