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煤灰、石灰、水泥等物料在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不应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2)公路施工中在经过敏感点的地段应定期洒水,粉状建筑材料堆放设篷盖,以减少扬尘;
(3)沥青混合材料拌合应在集中场站拌和,并宜采用封闭式搅拌,选用先进的封闭式沥青熬炼设备,与敏感点距离不宜小于300m,并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4)严禁夜间施工,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减噪或隔声措施;
(5)施工时施工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噪声对人体的损害。在离沿线敏感点较近的地区,施工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的影响;
(6)施工营地、建材堆场等应尽量远离河流,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后经沉淀方可排出,生活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7)施工现场设置集中垃圾堆放点并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作好土方平衡,及时开挖及时回填,并提前明确弃土场和取土场位置;
(8)桥梁施工的挖泥抛泥作业中,淤泥要集中处理,严禁抛入河道;
(9)施工期应尽量保护公路两侧的树木、林地,不随意破坏,不准砍伐水土保护林及河渠堤保护林,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灌木丛的损坏。
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建成运营后,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部分敏感点影响程度较大,因此应在距离较近的敏感建筑物一侧加设隔声屏障;
(2)在进行道路两侧地块规划开发过程中,应进行合理布局,避开交通噪声对居民区或文教、医疗机关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3)在夜间应限制大型车辆的通行,以减轻噪声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4)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应多植乔灌木,既可净化吸收汽车尾气,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公路沿线的景观;(5)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严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
(6)不得将公路废弃物丢弃于河流或鱼塘中或放置于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处,以避免废弃物产生的二次环境污染;
(7)采取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在西河等水域路段修筑边沟、加固防护墙及设置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警示牌;加强公路运营管理的智能化建设,从而提高公路运输资源的使用效率及系统安全性,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