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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和电力生产设施可不接地的金属部分的规定

2015/04/272046 作者:佚名
导读:【学员问题】电气设备和电力生产设施可不接地的金属部分的规定?  【解答】a)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标称电压380V及以下、直流标称电压220V及以下的电

【学员问题】电气设备和电力生产设施可不接地的金属部分的规定?

【解答】a)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标称电压380V及以下、直流标称电压22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外壳,但当维护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外壳和接地物件时除外;

b)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金属底座等;

c)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架构上的设备(应保证电气接触良好),如套管等;

d)标称电压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支架;

e)由发电厂、变电所区域内引出的铁路轨道。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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