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燃具通常由供气管、阀门、燃气燃烧器以及支架或炉膛和换热器等部件组成。有炉膛的燃具应带有自动点火和熄火保护装置,热负荷较大的燃具必须设专门的点火器和排烟装置。
民用燃具一般采用大气式燃烧器(见燃气燃烧器)。当管道燃气压力在允许范围内波动时,要求火焰稳定(即无黄烟、回火、离焰及脱火现象)和燃烧完全,火焰内锥要与被加热物保持适当距离。烤箱和采暖器也可采用无焰燃烧器,有特殊要求的燃具有时采用鼓风式燃烧器。
民用燃具所需燃气压力随燃气种类而异,其额定压力一般在 5千帕以下。燃具热负荷的大小与燃具种类及生活习惯有关。中国家庭用灶具主燃烧器的热负荷一般不小于2.9千瓦,公共建筑和商业设施用燃具的热负荷一般为5~70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