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控制系统应在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前对装置本身进行试验。
2.综合控制系统的试验应在本系统安装完毕,供电、照明、空调等有关设施均已投入运行的条件下进行。
3.综合控制系统的硬件试验项目应包括:
1)盘柜和仪表装置的绝缘电阻测量;
2)接地系统检查和接地电阻测量;
3)电源设备和电源插卡各种输出电压的测量和调整;
4)系统中全部设备和全部插卡的通电状态检查;
5)系统中单独的显示、记录、控制、报警等仪表设备的单台校准和试验;
6)通过直接信号显示和软件诊断程序对装置内的插卡、控制和通信设备、操作站、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等进行状态检查;
7)输入、输出插卡的校准和试验。
4.综合控制系统的软件试验项目应包括:
1)系统显示、处理、操作、控制、报警、诊断、通信、冗余、打印、拷贝等基本功能的检查试验;
2)控制方案、控制和联锁程序的检查。
5.综合控制系统的试验可按产品的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规定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