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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2015/05/051599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记者从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贺州市于5月1日起开始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将降至20%。

近日,记者从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贺州市于5月1日起开始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将降至20%。

根据新政,贺州市的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放宽一手房贷款申请时间,缴存职工在房款尚未付清之前均可提出一手房贷款申请;职工购房面积将不做限定。

新政对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限额未做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在5年以下的(含5年),年利率为3.5%;贷款年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即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含5年),年利率为3.85%,贷款年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4%。

缴存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仍然为28万元,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对于贷款次数,职工家庭和往年一样,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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