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12月底,隆安县共有7家关停淘汰落后窑炉和粘土类烧结砖生产企业因在限期内主动关停窑炉并对烟囱、窑体建筑物及机械设备进行拆除,获该县人民政府奖励补助资金共计34万元。
2014年,隆安县共有11家砖厂企业被列入自治区墙改办公布的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无顶开口窑等落后窑炉和粘土类烧结砖生产企业名单。对此,该县高度重视,制定了《隆安县关停淘汰落后窑炉和粘土烧结砖生产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限期自行拆除的奖励政策;同时组织县住建、经信、安监及当地乡镇政府召开协调会,对涉及应关停的砖厂提出解决方案;主动联系砖厂,向法人代表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说明关停、拆除淘汰落后企业的必要性,告知限期自行拆除的相关事项,使其掌握相关的奖励政策;积极做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的收集,为砖厂申报奖励补助打好基础。
目前,隆安县已有雁江砖厂、南圩砖厂、联隆砖厂等7家企业完成自行拆除工作,另有1家还在技改中。对于不按期限自行拆除的砖厂,该县将依法启动强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