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树脂地坪涂料检验标准 出厂检验项目为:容器中状态、涂膜颜色及外观和表干时间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当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一、 组批与抽样
1、涂料以500kg为一批,不足500kg仍按一批次计。 2、抽样按GB3186规定进行。
二、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自该批产品中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样品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三、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按本标准规定进行仲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