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内容:
1、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2、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5、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6、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7、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后,方可开放交通。
8、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9、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