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规划局以中心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着眼于提升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水平和效能,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体系,着重在政策配套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
迅速完善内部管理体系。针对中心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调整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结合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管理体系优化工作。该局按照“决策权与实施权”分离的管理模式,合理划分管理权限和责任分工,逐一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由处室更多侧重研究和辅助决策、分局更多侧重一线管理的内部管理新体系。
切实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认真总结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梳理清查规划设计单位备案情况和失信情况,建立规划设计行业诚信联动管理和信息收集等制度,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规划设计成果质量;围绕贯彻落实《江苏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4版)》等技术规范,结合宿迁实际,细化明确相关规定,形成贴合宿迁实际的地方性管理技术规范,科学指导城乡规划技术管理。同时,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日照采光技术管理规定、规划方案编制技术规范、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等配套性管理制度,提升规划管理的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