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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首次公布并轨公租房申请条件

2015/05/133141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成都市房管局公布了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资格审核程序、申购流程等信息,并首次公布了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后的申请条件。

近日,成都市房管局公布了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资格审核程序、申购流程等信息,并首次公布了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后的申请条件。成都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租房;而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分为三档,一档是廉租租金标准,二档是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评估价格的70%,三档是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评估价格的80%。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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