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原件编制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为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价总和。
(3)综合单价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利润组成,风险金和税金另行计算。
(4)编制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参照现行预算定额或按企业定额确定,价格参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格或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其他直接费用、间接成本利润根据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情况确定,规费、税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剩比率及其计算办法确定,还应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
(5)在封面签署页加盖单位印章、编制人员资格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