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粉喷桩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解答】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要点
⑴审核每一个横断面的中桩、边桩或方向桩的坐标计算。
⑵复核粉喷桩施工处理宽度计算书,确认计算结果满足设计要求的粉喷桩打设宽度。
⑶审查施工布置图。特别应注意处理范围(起始桩号)、处理宽度、桩距、施工根数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⑷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横道图或网络图)。
⑸现场核对进场的粉喷桩机的型号、台数、生产厂家和机械性能对本项目的适应情况以及分布的作业面,审批进场机械施工许可证。
⑹审查材料验证试验资料是否完整。
⑺审查试验桩的施工总结,确认合格桩相应的工艺参数用于指导全面开工。
6.5.2施工放样的现场复核和检查
⑴检查横断面的中桩、边桩或方向桩的坐标;检查施工水准点的设置和精度。里程桩志应写明桩号,以便随时检查施工桩位精度和施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⑵检查施工桩位(桩距)、各横断面的桩数是否与批准的施工布置图一致。桩位应有稳固又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现场监理应检查并做现场记录、核签承包人施工放样记录资料。
6.5.3进场粉喷桩机的检查、标定和进场许可证的审批原则
⑴现场监理应逐机检查并记录
1)粉喷桩机及配套机械系统的型号、生产厂家、功能、额定指标与实际保养、使用状态。动力系统及其应急系统应可靠。
2)对符合使用条件的粉喷桩机应由国家计量鉴定部门对其水泥用量的电子计量系统和计算机施工控制设备逐机进行鉴定,并应逐机获得鉴定证书,关键设备上计量部门的签封应完整。
3)取得监理批准的进场许可证的桩机,应在开工前沿钻杆自下而上方向标画米尺刻画线,并特别在与设计处理深度相应的刻画处要明显标示以便直观检查打入深度。
4)工序开工前检查钻头直径应满足设计桩径,并定期检查其磨耗量不得大于20mm.
⑵进场许可证的审批。
1)对合格的施工机械发放进场许可证,一机一证,其副本在机架上挂牌公布、随时备查,定期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施工违规、屡教不改者应吊销许可证,或视整改情况重批报,或清退出场。
2)进场许可证宜统一内容和规格,如以合同段为编制对合格的粉喷桩机进行编号,写明桩机编号和机长、技术员、自检员姓名,以及标定单位、标定日期、有效期和监理核准签名、印章等内容。
3)未获得进场许可证的桩机不得进行施工。已获得进场许可证的桩机如有违规施工,可按问题的大小或对工程影响的程度考虑停工。超过3次停工应摘牌不得继续投入使用。
6.5.4进场水泥原材料的报批制度
⑴开工前原材料选定品牌的验证试验。
1)按本章节6.2.1.4中的规定进行厂家、品牌的初选。
2)审查厂家产品说明、质保书,取样品进行监理验证试验,确保7天强度、推算28天强度和28天强度合格,签证自检验证资料、批准选用。否则应不得使用。
3)若厂家为国家定点大厂,产品为国家免检,特别是其他分项工程已完成同厂家、同标号、同品牌水泥的验证试验,可简化验证试验。
⑵工序开工的原材料抽检试验。
1)抽检试验可分首次进场和使用中的抽检试验。
2)首先应审查改进场批次的质保书和出厂试验报告。审查承包人试验合格,监理抽检试验28天强度合格,可签认进场材料报验单,批准使用。
3)通常情况下施工用量大、实验周期长,水泥在场地内存放不便,对于质量较可靠、稳定的品牌,可用7天强度经推算28天强度合格为依据批准使用。
4)批准进场材料报验单应注明批号、数量、存放地点、拟用施工段落,并建立与完成工程量对应的统计台帐,作为对每延米喷粉喷量质量要求的总量宏观控制的基本资料,也便于遇水泥后期强度不合格时,可以追溯其对哪些粉喷桩有影响。
6.5.5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⑴粉喷桩施工应全过程旁站监理,做好现场监理记录,并应检查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质量自检人员是否也能跟班管理和及时处理问题。若未能落实质保措施,应责令整改直至下令停止该工程的施工。
⑵每延米喷粉量的控制。
1)水泥用量的总控制。对每次水泥储灰罐的注入和清除均应旁站监理,检查每个储灰罐的水泥注入和流出重量台帐记录,并记录逐次核实签认。记录中:
每延米喷粉量=(水泥注入量合计-清除量合计)/统计时段内粉喷桩总米数
2)旁站监理单桩施工喷粉,从电脑喷粉记录仪的显示屏上可以看出喷粉提钻时每米喷粉量的动态显示,发现喷粉不足要及时补喷。多次发现不足应对工班提出批评直至停工整顿,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桩应责令返工重打。
3)每工班工后电脑记录的打印要旁站并立即签证,对记录应审查和分析。喷粉量应沿桩长方向分布均匀,不允许以允许误差的下限来人为控制每延米喷粉量,若发现系统偏小的情况应及时指出、制止。多次发现不足应对工班提出批评直至停工整顿、现场返工。
⑶打入深度控制。
1)通过标定钻杆长度和在钻杆上标记设计处理深度,旁站检查钻杆下钻深度并进行宏观控制。
2)通过抽查下钻后停钻前电流表读数的突变,确认已打至相对硬层。
3)审查旁站打印的电脑记录。该记录中的桩长多次与查钻杆的记录不符时,应及时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4)通过钻孔取芯报告分析取芯长度验证施工记录,若与施工记录相差较大,应责令返工补打。
⑷桩位、倾斜度、复搅长度、桩径等的质量控制。除复搅长度由电脑记录外,其他均应由自检人员现场跟班检查并记录,包括各桩的施工时间、桩的编号、钻杆倾斜度、钻杆下部定位时的桩位偏差等。桩径由每工班检查钻头直径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控制。随着施工进展,应随时复核桩位放样位置,以防由于人为、机械移动震动等因素造成桩位发生偏移。
⑸断桩处理。施工中如遇停电、机械故障等原因,喷粉中断时,应及时记录中断深度。在12h内采取不喷处理措施,并将补喷情况填报于施工记录内。补喷重叠段应大于100cm.超过12h应采取补桩措施。
为避免喷粉中断,储灰罐内的储粉量应不小于一根桩的用粉量加50kg.若储粉量小于上述质量时,不得进行下一根桩的施工。
为保证桩的完整性,应严格控制喷粉时间和停粉时间。每根桩开钻后应连续作业,严禁在尚未喷粉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⑹桩顶及检测空洞的回填。
1)喷粉施工为避免环境污染,当钻头提升到地面不足30cm时,喷粉器应停止喷粉。该桩顶部应开挖至有效桩顶,并用人工采用同剂量的水泥土回填夯实。
2)在对粉喷桩进行检验时,钻孔留下的空洞应采用与原桩每米水泥含量相同并搅拌均匀的水泥土回填,挤压密实,也可采用同等强度的水泥砂浆回灌密实。
6.5.6粉喷桩施工成品检验
⑴施工成品检验应合理确定报验单源、控制选样代表性。
⑵试验检测。
1)成桩7天内应采用轻便触探仪(N10)检查桩的质量,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击数大于原地面击数的一倍,或击数大于设计要求,如不小于30击。触探点应在1/4处,抽检频率为2﹪。
2)成桩28天后,用钻孔取芯的方法,检测桩身的完整性、桩土搅拌均匀程度及桩的施工长度。每根桩取出的芯样由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在相对弱的地方截取一段,送工地实验室做1组(3个)1个月龄期的无侧线抗压试验。并在每一工点,留1组(3个)试样,做3个月龄期的无侧线抗压试验,以测定桩身强度,钻孔取芯频率为0.7﹪。
3)在特大桥桥台或软土层较厚的地方,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可在成桩28天后,由监理工程师随机抽检单桩或复合地基荷载试验测试其承载力,检验桩身质量。随机抽查的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0.2﹪,并不得少于3根。单根或复合地基承载试验由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有资质的测试部门进行。试验用最大荷载量为单桩或复合地基设计荷载的2倍。
⑶外观鉴定。由承包人进行开挖自检,用目测法检查桩体成型情况,搅拌均匀程度,如实做好记录,开挖深度为0.5~1.0m如发现桩体胶结不良等情况,应报废补桩,频率按2﹪掌握,应有现场监理根据施工情况和施工记录进行指定桩位。具体要求如下:
1)桩体圆匀,无缩颈和凹陷现象。
2)粉体搅拌均匀,凝体无松散。
3)群体桩顶齐平,间距均匀。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