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每一次升降、拆除前均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3)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时还应事先对脚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应急措施并撤离架体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载。夜间禁止进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作业。
4)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5)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安装、升降、拆除过程中,在操作区域及可能坠落范围均应设置安全警戒。
6)采用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时,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以加强通信联系。
7)在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全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第24号)的有关规定。各工种操作人员应基本固定,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8)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9)在单项工程中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防坠装置等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并应编号使用。
10)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尘等措施。对一些保护要求较高的电子设备还应有防晒、防潮、防电磁干扰等方面的措施。
11)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专人负责操作,并应有安全防备措施,禁止闲杂人员人内。
12)附着升降脚手架在空中悬挂时间超过30个月或连续停用时间超过10个月时必须予以拆除。
13)附着升降脚手架上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