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制及运架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制、存梁台座地基承载力不足,周边排水系统不畅。
2 两台吊机起吊重物时指挥不统一,起落和横移不同步。
3 制梁模板安装支撑、连接不牢。
4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5 蒸汽锅炉使用过程中,压力表和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6 预应力张拉未设防护屏障,张拉后撞击锚具、钢绞线束。
7 钢绞线开盘及下料操作防护不当,弹出伤人。
8 箱梁搬(提)、运、架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9 箱梁搬(提)、运、架设备违章作业。
10 喂梁时运梁车超速运行。
11 架梁作业,架桥机限位装置失灵。
12 运架设备通过的便道、桥涵、路基承载力不足且无加固措施。
13 起落梁时千斤顶的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起落不同步。
14 架梁作业无防风措施;雨季施工无防雷击措施;冬季施工无防滑措施。
15 跨越公路、河道施工时无防护措施。
16 施工现场违章用电。
17 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酒后或疲劳作业。
二、箱梁搬(提)运架设备安装和箱梁运、架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三、箱梁搬(提)运架设备的设计、制造、改造、安装、调试和使用应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等的规定。工地安装完成后,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进行载荷试验,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应定期对箱梁搬(提)运架设备进行检查,重要部件(如轮、吊杆、吊钩等)应进行探伤检查。设备发生故障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处理。
五、对箱梁搬(提)运架等大型设备,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 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及安装技术资料。
2 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 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记录。
4 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保养记录。
5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箱梁搬(提)运架设备必须有自锁、互锁、联锁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
七、架梁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架桥机的特点,制定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制度。架梁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暂行规程》(铁建设[2006]181号)的有关规定。
八、箱梁预制施工中的锅炉、钢筋、模板、混凝土和预应力施工,箱梁运架施工中的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现场防火、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