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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尝试破解“科学管理市区私房建设”难题

2015/05/261288 作者:佚名
导读:如何科学管理市区私房建设,已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共同难题。记者近日从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今年1月颁布实施的《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尝试破解这一难

几乎每一座城市都有一些这样的角落:高楼大厦身后聚集着低矮的建筑,有五花八门的建筑风格、狭窄的街巷、凌乱的电线,这是城市里的“村庄”,它们严重制约着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如何科学管理市区私房建设,已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共同难题。记者近日从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今年1月颁布实施的《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尝试破解这一难题。

填补私房建设管理空白

目前,韶关市区内、城市高楼大厦间,还夹杂着许多城中村和大量私房。这些私房多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或更早时修建,砖瓦结构多,房屋低矮、布局杂乱,间距小且难以满足消防要求,且大多已破旧不堪、安全隐患大。生活居住在这些破旧私房的民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迫切,改、扩建既有住宅有着很大的需求,因此市区私房建设中“控”与“建”的矛盾十分突出。

今年1月,《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韶关市在私房建设规划管理上缺乏可操性强的制度措施这一空白,真正做到了私房建设规划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据了解,该《办法》坚持“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改“控”为“疏”;明确了私房建设规划管理由规划分局和镇分区管理,管理下沉,更加贴民服务;明确了市区私房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规划控制的基本要求及有关办理程序;尽量遵循“简单明了,操作简便,通俗易懂”的便民原则;鼓励发展农民公寓,倡导地域特色、岭南风格等等。

自《办法》颁布实施以来,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精减了报建材料,同时,加强对建筑风格的控制与引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优化流程简化报建资料

那市民应该如何报建私房呢?据了解,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将市区规划建成区按规划发展的轻重缓急划分为“区内”和“区外”,实行分区管理,成立了浈江分局、武江分局负责区内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并授权委托各镇政府负责管理区外私房规划报建。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减少了过去由区住建部门负责的初审环节,也避免了群众由镇、区到市城乡规划局的来回往返递交材料,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据统计,《办法》实施后,今年第一季度,韶关市规划建成区内就已完成私房规划报建审批业务30多宗,比2014年同期增加了许多宗。

与此同时,韶关也对私房报建需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和简化,将原来的申请书、申请表、呈批表“三合一”为现在的申报表,减去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工作底图、兴建私房批准书、规划验收合格证等,规范了兴建私房规划条件简图、兴建私房建筑定位图(规划许可证附图)、规划条件核实和公示程序等。

现在报建私房,不需要再交一堆资料了,市民的经济负担也随之减轻了。据了解,此前仅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一项,按韶关市场价市民就需花费上万元。

加强建筑风格和色彩管理

私房要怎么样建?建成什么风格?韶关规划局在制定《办法》的时候也一直思考这个问题。为了让私房更好地融入城市,使其不影响城市景观,而是成为城市景观中的一道亮丽风景,韶关开始了一些探索。

近期,韶关实施整村改造的赤水村、西联村、芙蓉村、车头村和下胡村等,村庄安置的规划设计都是请广州、上海等地知名设计单位来进行设计,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记者从已完成改造的赤水村、西联村和芙蓉村看到,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别墅拔地而起,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建筑融入了岭南建筑文化特色。

另外,对其他单户改造的私房,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也加强了对建筑风格和色彩的控制,新报建的市区私房建筑大多采用坡屋顶形式,并按村庄、区域对建筑立面、天面色彩实行了有效统一控制。

过去,韶关村庄规划编制深度不够、覆盖率低,今年,韶关专项列支市区村庄规划编制经费150万元,拟选取一批沿路、沿江等重要地区的“城边村”,组织编制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列支90万元,组织编制第一批村庄安置点布点规划。同时,在全市组织开展10个美丽宜居村庄规划编制试点,这些规划的编制更加注重村庄的现状实际,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更加注重保留绿水青山。

■记者观察

历史遗留问题多,现实遭遇执行难

记者了解到,《办法》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相关配套政策未能完善,这是主要问题之一。《办法》出台后,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特别是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等还没有修订,新老宅基地置换、“一户一宅”的确认等还没有可执行的政策办法,造成了新批宅基地难。

现实中,该《办法》也遇到了无能为力的问题。例如,一些私房用地与现状城市规划不符,无法报建。像韶关市区的罗老伯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罗老伯的房屋所在位置用地正处在城市规划道路的十字路口中央,虽然规划道路暂时还未实施,但《办法》规定了报建私房必须先符合城市规划,按理说,这样的地块可以由政府先收储,但土地储备的职能不在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只能告诉罗老伯他现在不能报建。

一些年代久远的老房子无用地权属证、无房产证,同样,也无法办理报建。刘女士就遇到这样的尴尬:刘女士的房子是他父亲遗留给她的,房子还是建国前建的老房子,没有用地权属证和房地产权证,但按《办法》规定,必须先取得合法用地权属证才能报建,即使是改造、维修也需要提交原有房产证才能办理报建,可现在相关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又没有政策能很好地为她确权,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也是很无奈。

违法建设私房现象,是《办法》遇到的又一难题。一些市民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不满足《办法》对私房建设层高、面积等的控制要求,不经批准建设或虽经批准但不按规划建设,超层数超面积的违法建设活动还时有出现。

由于对违法建设活动的处罚职能不在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与监管还存在间隔,造成违法建设活动的发现、制止不及时,已造成违法事实的查处矛盾问题又多,致使违法建设成本低,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行为。

现在,韶关又有了另外的烦恼,《办法》出了,没足够人手来执行要怎么办?原来,镇一级规划管理机构还未完善。据了解,目前,韶关市区除个别镇外,一般镇还没有专职规划管理机构和固定人员编制,即便有机构和人员的,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也不专业、不专职、流动性大,这对《办法》贯彻和规划实施是最大的障碍之一。

除此之外,村庄规划的缺位也造成了执行《办法》的难题。依照法规规定,乡村规划许可应“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据了解,韶关村庄规划欠账较多,规划覆盖率低,主要原因是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来源不多,韶关作为欠发达山区,县(市、区)和镇两级财政能力有限、投入不足,国家、省在这方面配套扶持资金少,村庄规划编制经费难以保障。

据了解,这些问题已引起了韶关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研讨解决办法,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会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文章来源:广东建设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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