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轮胎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使用规定?
【解答】(1)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2)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3)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4)在驳船上作业应用绳索系牢在船上,前后轮(或履带)下应用三角木块楔紧。遇有4-5级风时应根据驳船载重吨位适当调整吊机负荷。工作完毕应将起重臂放下,制动器刹牢。
(5)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6)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
(7)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