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定县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公告
人工影响天气是工农业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个重要手段。平定县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及《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了保证作业安全,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防雹作业时间:2018年5月1日—9月30日
人工增雨(雪)作业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如有灾害性天气出现,全县各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范围:全县共设置9个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其中防雹高炮作业点6个:冠山镇后沟村、张庄镇夏庄村、冶西镇寨坪村、石门口乡西郊村、东回镇前石窑村、冠山镇大林山;移动火箭作业点2个:冶西镇下南茹村、巨城镇西岭村;地面烟炉作业点1个:张庄镇郭家垴村。
三、作业设备:防雹作业使用“37”高炮,炮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成碎片降落;增雨(雪)作业使用流动火箭发射装置,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打开降落伞缓慢落到地面;地面增雨(雪)烟炉设备,通过点燃烟条,燃烧碘化银,达到增雨(雪)的目的。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作业阵地,禁止以高炮、火箭、地面烟炉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非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高炮、火箭、地面烟炉。
五、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炮位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高声喧哗,经劝告仍不离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围观者自己承担。
六、炮击区域2--8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炮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露天场所游玩观看,以免弹片落地伤人,特别是路上学生要注意安全。
七、各乡镇及周边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未炸弹头或者炮弹、火箭残骸,要及时报告县气象局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挖弹、拆弹,以免发生危险。
八、意外处理电话:
平定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 0353-6062313
特此公告
平定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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