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桥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一、拱桥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缆索吊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2 使用缆索吊运送施工人员。
3 缆索吊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4 不按规定对缆索吊系统进行检查、维护。
5 支架、拱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基础承载力不足。
6 吊装拱肋前不按规定进行试吊
7 拱段起吊时未捆扎牢固或不平衡起吊、超载起吊
8 拱肋吊装时无统一指挥。
9 拱肋及横撑安装时作业料具随手抛掷。
10 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
11 吊杆张拉时锚头未连接牢固即松除吊钩或张拉顺序不当。
12 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酒后或疲劳作业。
13 支架、拱架、墩顶、作业平台等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14 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无防护措施
15 水上施工无防护和救生措施。
二、拱桥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三、拱桥支架应经专门设计,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架基础应有足够的承载力。支架应有可靠的落架装置,必要时应做预压试验。
四、跨越道路的拱桥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拱桥施工中的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现场防火、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和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等应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