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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桥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2015/06/091425 作者:佚名
导读:拱桥施工安全一般规定:一、拱桥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缆索吊未按规定进行验收。2使用缆索吊运送施工人员。3缆索吊操作人员无证上岗。4不按规定对缆

拱桥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一、拱桥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缆索吊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2 使用缆索吊运送施工人员。

3 缆索吊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4 不按规定对缆索吊系统进行检查、维护。

5 支架、拱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基础承载力不足。

6 吊装拱肋前不按规定进行试吊

7 拱段起吊时未捆扎牢固或不平衡起吊、超载起吊

8 拱肋吊装时无统一指挥。

9 拱肋及横撑安装时作业料具随手抛掷。

10 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

11 吊杆张拉时锚头未连接牢固即松除吊钩或张拉顺序不当。

12 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酒后或疲劳作业。

13 支架、拱架、墩顶、作业平台等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14 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无防护措施

15 水上施工无防护和救生措施。

二、拱桥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三、拱桥支架应经专门设计,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架基础应有足够的承载力。支架应有可靠的落架装置,必要时应做预压试验。

四、跨越道路的拱桥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拱桥施工中的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现场防火、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和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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