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
JGJ 333-2014《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第8.3.2条中“宜”如何理解?
答:首先声明,笔者不是该规范的主编,本文仅从笔者的理解进行回复。
1、关于会展建筑电气有两本规范需要认真研读和使用,一本是JGJ 218-2010《展览建筑设计规范》(简称“建筑规范”,下同),另一部是JGJ 333-2014《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简称“电气规范”,下同),前者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等各个专业;而后者仅仅是电气专业的专项规范,要求更加细致,针对性更强。
图1 综合展位箱
2、按照JGJ 333给出的术语,展位箱是设有强电插座和电话、电视、计算机等弱电插座的接线箱。而综合展位箱是除强弱电插座外,还设有用水点、用气点接口的接线箱。
经北京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上海虹桥国家展览中心等特大型会展建筑的使用,效果良好。
3、建筑规范第7.4.3条第2款规定:一个或多个标准展位应设置一组配电插座箱和语音、数据端口等;配电容量和语音、数据端口等数量应能满足综合性、专业性的布展需求。
建筑规范作为包含各专业的大规范,已经给予明确定性,而且规范用词是“应”:即一个或多个标准展位应设置一组配电插座箱。
4、电气规范是在建筑规范对展位配电插座箱已经明确定性的基础上,对产品名称、开关的类型和整定值、安装方式、荷载要求、防护等级要求以及设置数量作出了详细规定。即每2至4个展位宜设置一个展位箱。
5、上述两个规范已经在展位箱的设置问题上进行了很好的衔接:建筑规范先定性,电气规范再定量,规范规定明确、清晰。
6、电气规范中“每2至4个展位宜设置一个展位箱”中“宜”可理解为有条件首先采用展位箱,不是可用可不用!
“宜”还可以理解为不局限于2-4个展位设置一个展位箱,比如有的会展建筑1个展位或5个及以上展位设一个展位箱,从规范角度讲都是可以的。
(来源:炳华话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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