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环境、更高品质人文环境的有效抓手。其中,“十八个专项行动”是重中之重。文明崇明将分期推送“十八个专项行动”方案内容,供大家学习。今天介绍的是“崇明区绿色出行专项行动方案”。
崇明区绿色出行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要求和《崇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三年规划(2018-2020)》的安排部署,区交通委全力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倡导公交优先、低碳出行,促进市民养成绿色出行习惯,特制定绿色出行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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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目标
加快全区绿色生态交通发展体系建设,完善新能源车辆配套设施,在公交车、公务用车、环卫用车等公共领域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并逐步提高比重。同时,鼓励新能源车辆在私家车领域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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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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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
一是推进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在2017年投运293辆新能源公交车的基础上,计划于2018年实现崇明本岛新能源公交车全覆盖,2020年实现崇明全域新能源公交车。(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二是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按照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计划在2018-2020年,分步更新我区27家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82辆车。(责任单位:区机管局)
三是推进环卫行业新能源车辆发展。计划对全区1500名农村垃圾收集员入户三轮电瓶车进行一次更新;在2018-2020年,每年更新2辆新能源垃圾压缩车;同时,推进应用符合环卫作业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车辆。(责任单位:区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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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配套公交场站建设
一是推进嵊山路公交停车场新建工程。在崇明工业园区内建设嵊山路公交停车场,设计停车位147个、公交专用充电桩70台、充电停车位140个,满足城桥地区新能源公交车充电需求,计划于2018年6月竣工。(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二是推进堡镇汽车站改造工程。对堡镇汽车站进行立体改造,建成能停放约180辆规模的公交专用充电停车库。计划2018年底前启动建设,2021年竣工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三是推进长兴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项目。在长兴镇建设长兴公交停车保养场,使之集出岛和岛内公交始发功能于一体,实现进出岛公交零换乘。预计2018年启动建设,2019年竣工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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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充电桩建设
一是建设公交专用充电桩。2017年,共建成162个公交专用充电桩,2018年计划新建14个,结合每年新能源车辆更新,配套建设专用充电桩,保障新能源车辆正常营运。(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二是建设公共充电桩。在已建成200个公共充电桩基础上,继续推进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公共充电桩建设,满足市民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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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绿色交通共享服务
一是完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优化现有租赁点位布设,并新增租赁点位,计划于2020年底,形成具有400个点位的租赁网络;同时,协调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企业,扩大崇明区域内电动汽车规模,满足市民用车需求。(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二是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2018年,计划在现有1200辆共享单车基础上,再引进1000辆。通过设置智能停车点、电子围栏等,加强停车管理。同时,牵头公安崇明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做好乱停乱放共享单车的清理整顿工作,区网格中心、属地政府利用街面管理力量,做好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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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能源出租车更新
加强与新能源汽车营运企业沟通,探索崇明地区新能源出租汽车营运模式。2020年前,计划逐步更新本区出租车为纯电动或者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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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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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委相关科室责任,确定专项行动阶段重点工作及任务,依托区创城办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委创城办沟通协调机制,有序推动绿色出行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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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工作合力
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并解决问题,提升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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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宣传效应
完善绿色出行激励机制,加快绿色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扩大绿色交通设施覆盖面,引导市民选择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
信息来源|崇明报、 区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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