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5 月17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2018/725,修订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附件II 有关六价铬的要求。大幅度降低了第三类材料中六价铬迁移量的限值。
该要求自法规发布第20 天开始生效,并将于2019 年11 月18 日开始实施。
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EU)2018/725 的要求,欧盟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 第三部分的第13点修改如下:
欧盟各成员国最迟于2019 年11 月17 日之前,应当采纳并发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2019年11 月18 日开始,所有进入欧盟的玩具产品都需要满足新的限量要求。
第III 类-可刮取的玩具材料涉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表面涂层、聚合物、纺织品。纸板等材料。本次修订后限值约为之前限值要求的1/4,这对于出口欧盟的玩具企业将是一个更大的挑战。再次提醒广大玩具制造商企业主要及时关注法规的要求,做好材料中六价铬的管控。
扩展阅读:
欧盟玩具新指令2009/48/EC 化学部分要求的19 项受限制重金属元素于2013 年7 月20 日强制实施,新的要求除了要求更严格外,所涵盖的玩具产品比以前的指令亦更全面。
针对19 项限制重金属,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2013 年6 月发布了EN 71-3:2013,作为新指令的协调测试标准。该标准的原则结合目前的EN71-3 标准,从8项受限制元素延至19 项受限制元素,当中更严格的限制包括其他的分析方法,特别是对铬(III)/(VI)和有机锡的分析。
根据2009/48/EC,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所有可接触儿童的玩具或组件均不应超过新的迁移限值,但不同的限值则取决于材料类型或部件种类。根据新的玩具安全指令,有关材料可划分为3 种类别:
19 项物质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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