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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利用效率,缓解部分路段和路口的交通压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从10月1日开始,长春市公安局对部分街路、路口交通流量进行调整。
沿建设街行驶的机动车在工农大路口(允许掉头)、解放大路口、大兴路口、西中华路口、西朝阳路口、南昌路口、普庆路口、新华路口、西安大路口、崇智路口和北安路口禁止向左转弯及掉头。
公交车在上述路口左转弯及掉头时,应当遵守交通通行规则,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沿洋浦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武汉路口、合肥路口禁止向左转弯及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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