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CNFC-HTR新燃料容器设计批准书取证申请的请示》(核工经发〔2015〕3号)收悉。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相关申请文件。你公司设计的CNFC-HTR新燃料运输容器满足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有关运输容器设计要求,决定向你公司颁发CNFC-HTR新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内容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刘巍
二、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三、设计批准编号:CN/051/AF-96(NNSA)(NNSA-Ⅰ)
四、运输容器类型:AF型;Ⅱ级(黄)
五、 放射性内容物特性:高温气冷堆新燃料元件,235U富集度8.5±0.05%,最多装载燃料球2180个。
六、设计说明:CNFC-HTR新燃料运输容器由外部容器和内部容器两部分组成,主体结构材料为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总质量为1805kg,最大外部尺寸为φ1330mm×1710mm。
七、 操作要求:运输容器必须按照设计安全分析报告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装载准备、装载和卸载。
八、运输方式:道路、铁路、水路
九、使用环境温度:-40℃~+38℃
十、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
十一、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货包途经或抵达国政府任何要求的责任。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运输法规要求的责任。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5月20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5月23日印发
(责任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