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作”与“明式”家具的区别
导读
明代海上贸易空前发展,当时政府从东南亚进口了大量珍贵木材,用于宫廷、园林建筑和家具制作。明代家具用料,主要选用黄花梨木、紫檀木、铁力木、杞梓木等优质硬木,在家具制作中,工匠们充分利用和展示了这些优质硬木的质地、色泽和纹理的自然美,不事雕琢,装饰洗练,给人一种淡雅清新、纯朴和大方的韵味。
解读“明作”与“明式”
明代还有一大批指导木作工程的科技书籍刊刻于世,有《鲁班经》、《髹饰录》、《三才图会》等。由于明代冶金工业的高度发展,木工的工具也愈加精良,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明代木工工具中出现了刨子,可以更准确地加工各种线型和榫卯。在修复木器中,我拆开观察过明式家具的榫卯,发现榫卯的光洁度非常高,榫和卯的配合一丝不苟,严紧无隙。比较讲究的家具,一般不使用动物胶,究其原因,一是防止在南方潮湿的气候下,胶着部位霉烂,二是在明代,家具已成为高档商品,漕运北京时多为散件,至北京再行组装。这一推测可以从旧家具结构上打的各种记号上得到证实。这些符号有苏州码、吉祥话、八宝图案等,雕凿认真,足以说明是为异地组装服务的。散运北方再组装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为克服南北方木材含水率的差别,使组装好的家具更牢固。同时也减少了外表的碰撞磨损。这些做法发展到了清代,便有些过头,形成了如太师椅活插扶手这样的只重方便,不重结构牢固的工艺习惯。
明代家具的结构承继宋代家具,又较前朝更加合理巧妙,确立了以“线脚”为主要形式的语言的造型手法。加工精致入微,现存的明代家具,有的腿足部,烂掉了一二寸,上体结构丝毫不走样,体现出工匠对木质特性的透彻认识和结构设计的卓越水平。明代中期,许多文人亦参与和投入到家具的设计中,使明代家具表现出一种明快脱俗、清朗悦人的风致,成为中国家具的典范。另外,促使明式家具形成的原因。前者可由如《金瓶梅》等市俗小说中了解。至于皇帝参与木工操作一事,有确切记载。明代曾有两位皇帝亲自操斧,制作家具。技艺之精,超过御用工匠。这两位皇帝一位是“朱由校”,另一位是……想不起来了。另外,明代还从各地木工中挑选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作为工部官吏,当时有“匠作班朱紫”的历史记载。著名的工匠有陕西韩城的郭文英,江苏吴县的蒯祥等,都是木工出身,官至工部侍郎、尚书等职,食正一品俸,位极人臣。这些都是推动明式家具发展的客观条件。
明式家具的特征
明代家具细分可划出许多流派,产地不同,用料各异,如讲特性,往浅里说:明代家具素洁,不像清式家具繁复,雕龙刻凤。其二,结构整体性强,清代家具各部件显分离状,一个坐,上面是板式,下面是空式,不连贯。明代家具讲求一致性,多采用“一木连作”,上下贯通。其三,明代家具的比例推敲适度合理,清家具雕琢虽美,比例失调、结构松懈。明式椅子的靠背板与两框空档的空间尺寸,都经过反复推敲,选定在最恰当的位置,椅腿的粗细与椅盘的宽窄,脚踏枨与扶手的粗细选择,非常严格。真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还有一点明显的区别是“明圆清方”。不管是局部图案、部件断面,还是整体的造型风格都是这个感觉,这个差别也可从明清两代的服装兵器等门类的造型上找到。是个规律性的东西。
明代家具和临时工家具的区别
学术界争论过很长时间。明式家具的一般定义是,明代至清代前期生产的,以黄花梨木、紫檀木、红木、铁力木、乌木、楸木、楠木等为主要用材的具明代风格的优质家具,由于形成年代主要为明代,故称明式。
所谓清前期应包括康熙后期、雍正,及乾隆早期。这个阶段是明式家具的鼎盛期。艺术性、工艺性,产量都达到最高的水平。也是清式家具发生、发展、定型的时期,是一个明式清式交替期。所以清前期生产的家具并非全是明式,也有清式,也有说不清的“式”。关于现代生产的明式家具该不该叫明式家具的问题,学术界持否定态度,认为“明式”虽是一个“式”字,约定俗成已经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新仿的“明式家具”,不管仿得多像,也不是明式家具,应称“仿明家具”。
我认为客观准确地给明式家具下定义,应该是,明代及清前期制作的优秀的、典型的、具明代风格的家具才能叫明式家具。后代以其为蓝本仿制的应称为仿明家具。具体的可称为“晚清仿”“民国仿”或“现代仿”等。蓝本这一概念,十分重要,不是凡简洁、圆腿的就是明式。简明的划分,是困难的,家具的发展是渐变,断代与样式是两个概念,现在宾馆里新仿的明式家具,谁也不能说它不是“明式”,是“清式”。按学术界的观点,这些家具可称作仿明家具。
另外,文物界将家具研究的重点放在科技史,人文民俗方面。而工艺美术界则着眼在美学设计,工艺制作,人体工程学等方面。所提的“什么是明作,什么是明式”这问题介于考古学与工艺学之间,用语言解释是容易的,但真正弄清楚很难。
仿明家具的存世量
自乾隆中期以后,清式家具在几大产地及大城市盛行。只有边远地区及广大农村仍在沿袭旧制,改进缓慢。及至晚清,世人崇尚紫檀黑色的色调及繁复的纹饰,许多简素的黄花梨明式家具被雕上纹饰,染成红黑色,以追时尚。这一时期,仿明家具数量不多,大多用红木仿制,产地多在苏州、广州。特点是局部带有清家具纹饰。及至民国初年仿明家具开始抬头,特点是用真正黄花梨或花梨旧料改制仿制,产地主要在北京,主要是卖来华外籍洋人。解放后,开始大量用新花梨仿,用于出口外销,特点是数量巨大,局部做法及品种适应现代生活需要。这里要强调讲的一点是:以上几种中唯有“民国仿”能以假乱真,因其存到现在已有了一定年龄,器物已显得很旧,出现“包浆亮”,加之当时工匠手法准确。
说句过分的话,学术观点应该向实用靠拢,向世俗投降,入乡随俗。一个甘肃的“肃”,为了正音,大家争来争去,该念这,该念那,有什么意思?大家怎么念,随大家。
所谓“十清不抵一明”之说
在古玩收藏界,审美力和修养高的人,认为十件清式家具也不抵一件明式家具的味道。现在从实际收藏来看,有些偏激。然而,这一观念,也是有原由的:一是明式家具确是中华民族家具的精粹之作,达到了家具美学的顶峰。二是,民国以前的收藏,讲究年代,玉收前三代的,字画收宋元的,清代家具距民国甚近,存世量很大,所以被收藏界不屑一顾,中国近现代古典家具界的前辈,仍持此观点。三是,自上个世纪中期以来,中国外辱内患,民族灾难深重,凡此种种,国人均归咎于清廷的昏庸腐败。因此,民国以来“排满”情绪高涨,这必然会影响到人们对于清代家具的评估上。
“十清不抵一明”的说法,不应教条的作为现代收藏的尺度。
明式家具的主要分布
明式家具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运河两岸。现在寻找明式家具,主要是运河两岸,尤其是黄花梨家具,它当初是从苏州上船,沿运河北上,运至北京通县,供北京达官显贵,大宅门的财主购买。晋南、陕南地区,江苏南通洞庭东山等水陆交通方便,历史上富庶过的地区也都有不少明式家具散落。但苏杭南京等江南大城市明式家具却很少见。这是个谜,我认为,除了南方口岸城市西化速度快及家具更新换代频繁外,更重要的是和晚清的那场太平天国战争有着更直接更重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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