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日)原本是周先生餐馆开业的好日子,可是作为老板的他,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他的餐馆无法“做饭”。
上个月,周先生从房东曾女士那里,租下了南岸“山千院”小区门口的一间门面房,准备开餐馆。因为经营会产生油烟,租门面前,周先生一再强调厨房要有烟道排烟。而房东和物管也都明确告知他,烟道能用。并且周先生在现场也看到,厨房里铺设好了烟道,这才放心大胆的签下合同,开始装修。
周先生说,装修期间,物管人员很清楚自己的经营项目,也收了装修保证金,并多次上门巡查,但都没有提出任何意见。直到昨天,也就是开业前一天,物管人员突然跑来告诉他,厨房烟道不能用!
周先生赶紧通知房东曾女士来解决问题。可面对烟道不能用、餐馆不能开的状况,曾女士也很迷惑。她说,自己在购买这间门面时,烟道就是铺设好的,合同上也注明了房屋通天然气,销售人员更是告诉自己,门面能够做餐饮。
曾女士说,自己是个谨慎的人,在将门面出租给周先生开餐馆前,她还三番五次的找到物管,对烟道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进行确认,得到的答案一直是肯定的。可谁知眼下大家看到的情况确实,“山千院”小区的这一排门面,之前铺设的烟道全都不能用,因为中间有一段是中断的,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安装好。
如今周先生和曾女士为此找到物管和开发商,要求对方立即整改,并赔偿相关损失,但对方却始终没有给出一个交代。当记者就此情况找到小区开发商时,对方竟然“钻进车里”,不愿面对。
对于周先生的遭遇,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的蒋钦浩律师认为,该事件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即房屋的租赁关系和房屋的买卖关系,因为房屋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周先生作为承租人,可向房东提起违约赔偿要求;而房东曾女士,则可以向开发商提起相应的赔偿,并要求对方立即整改,以达到正常使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