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三级油气厂、站、库储罐区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四、五级油气厂、站、库或受地形等条件限制的一、二、三级油气厂、站、库,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不宜小于15m×15m;
二、储罐区消防车道与防火堤坡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三、铁路装卸区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与油气厂、站、库内道路构成环形道,或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道路;
四、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一、二、三级油气厂、站、库的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道路纵向坡度不宜大于8%;
五、消防车道与油气厂、站、库内铁路平面相交时,交叉点应在铁路机车停车限界之外;
六、储罐中心至不同周边的两条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