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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政策解读】

2018/09/0681 作者:佚名
导读:长沙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的通知。通知一出,颇受大众关注。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详细一下新政策吧 应用范围扩大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内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全装修建设交付的比

长沙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的通知。通知一出,颇受大众关注。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详细一下新政策吧

应用范围扩大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内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全装修建设交付的比例不低于70% ;

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全装修建设交付的比例不低于30% 。

政策扶持力度大

对符合要求的全装修商品住宅(后文统一简称:住宅)项目,相关部门(单位)应从项目审批、金融信贷、资金补贴、信用评价、评优评先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装配式住宅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全装修建设交付,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装修方式。

监管惩处机制强化了

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把关不严、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义务的,不按要求进行房屋维修的,除按要求整改到位、承担相应责任外,有关违法违规事项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有效投诉率超过 10% 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项目,纳入“黑名单”。

销售管理建设强了

1.新建住宅项目应提供多个装修方案。

2.住宅毛坯部分按规定进行价格监制,装修部分价格报发改部门备案。销售合同网签备案时,毛坯和装修分开计价。

3.住宅项目装修部分价格以第三方造价机构核算为准。造价机构应独立公正对装修部分价格进行核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新建住宅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时,应提供装修方案和全装修建设交付标准。

5.新建住宅项目应按所售户型1:1要求建设样板房,样板房应保留至项目交付完毕。

6.全装修示范合同、装修标准等事项在销售现场公开展示,全装修住宅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和示范合同所展示的标准。

7.强化全装修合同管理。开发建设单位按全装修合同示范文本要求与购房者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应注明毛坯价、装修价和合同总价。装修清单应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8.新建住宅项目在交付业主时,装修部分应与业主验收确认。

9.全装修项目发生争议的,应围绕合同约定等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法院判决。

新政后装修价格如何认定

去年年中,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住建委、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三部门联合印发《长沙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监制操作规程》(长发改价控[2017]96号)(以下简称规程)。规程明确规定:初始报建为毛坯住宅的,不予认定为全装修住宅预售;申请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不得超过毛坯价格的15%。

事实上,有业内人士指出,从去年底以来,长沙旭辉华宇南宸府、碧桂园高尔夫等项目,装修价格均超过2000元每平米,装修价格疑似突破了15%的限制。所以具体价格如何认定还需标准进一步落地,长沙市房产商会也会紧跟政策与风向,向大众呈现最真实全新的动态。

大众观点

有网友指出:毛坯房能发现很多问题,前提是这些房都是有关部门验收过的。如果装修后才能买房,装修质量如何保证,过了装修保质期以后,发现了问题又该如何解决,这些应该进一步细化。

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政策,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区评论!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 黄海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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