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委托,现就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公开招标
(一)、符合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1、供应商须具有餐饮资质。
2、2016年1月1日起在浙江省内承包并亲自经营(含托管经营)学校食堂不少于1年(完整的两个学期算作1年)。
3、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学历和健康证。
4、企业承包并亲自经营(含托管经营)学校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被校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针对本次所有投标业绩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8年7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2018年7月27日14时30分
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3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青田县教育局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无
项目联系人:蒋晓珍 质疑联系人:徐阳倩
2、采购人名称: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67601565
地址: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