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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堵塞消防通道莫“嚣张”!消防罚单来了!

2018/09/0684 作者:佚名
导读:忙碌了一天 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到家 那个温馨舒适、充满安全感的地方 但当走进楼道的那一刻 乱七八糟的杂物 却让人心情烦闷 ●你家的楼道,可能是下面这样的,公共走道被占用: ●或者这样,装修垃圾无人清理 ●还有这样,消防车道被堵得满满当当

忙碌了一天

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到家

那个温馨舒适、充满安全感的地方

但当走进楼道的那一刻

乱七八糟的杂物

却让人心情烦闷

●你家的楼道,可能是下面这样的,公共走道被占用:

●或者这样,装修垃圾无人清理

●还有这样,消防车道被堵得满满当当

六个字:不美观、不安全!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真的可以大摇大摆、肆无忌惮吗?

答案是:不能

换来的只会是消防罚单!

2017年8月18日上午,一名业主因将电瓶车停放在消防疏散通道上,被上海浦东消防支队罚款200元,这是上海开出的首例个人消防罚单。

(当事人在接受处罚)

2018年2月4日,四川省蓬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停用消火栓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被消防部门罚款5000元。这是全省首例公安消防机构对政府部门开出消防罚单。

面对罚单,有人就动起了“小心思”

“我不缴罚单不就行了?”

大错特错!

近日,连城一企业拒缴消防罚款被法院强制执行。连城县人民法院对拒缴消防罚款的连城亿达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行政裁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限期缴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这是该县首例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消防行政处罚决定。

消防通道,是生命的通道

消防通道不仅是行走的通道,也是发生火灾时用来逃生的生命通道。但是,很多居民仍有在楼道堆放杂物、停放电瓶车、给电瓶充电的习惯;还有人天天占用消防车道,埋下救援安全隐患;这不仅会增加这些区域的火灾隐患,还大大增加了火灾时逃生疏散的难度。

对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二款:

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等违法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并且,现在消防部门调整了“消防监督执法权限”,将开具消防罚单的任务划归到派出所民警,使得一线执法力量能深入小区,在楼道中发现消防监督的“死角”,覆盖了之前消防执法较难触及的地方。

下面4种行为,可开出消防罚单:

1

发现无证电气焊以及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等2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消防法对违法人处以5日以下拘留

2

个人埋压、圈占、损毁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或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挪作他用等4种违法行为

3

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等3种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公安机关的名义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

此外,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3种行为,可以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消防安全无小事,

事事关乎你我他。

消防罚单正风气,

维护大局靠大家。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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