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领域已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
财政部官网17日发布信息,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批准的《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规定,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工作部署,财政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签署了《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二是已在政府采购领域建立了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不良行为的,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同时,财政部将“黑名单”提供电子政务外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提供各政府部门共享利用,并接受社会公众查询。
三是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微博]研究落实对税收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措施,依法严禁或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是加强对具体行业的信用建设。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实时反映全国8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及近10万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和业务数据,目前已经成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开展日常行政监管和公众查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基本信用信息的重要平台。
此外,财政部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也开设了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的诚信档案记录,供社会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