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场地准备费和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1.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遗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2.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人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信、气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或桥梁的加固、养护、维修等费用。此项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人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用中。
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工程费用×费率+拆除清理费 (1Z103013-2)
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工程采用以料抵工方式冲抵拆除清理费。